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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的形式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admin 衢江律师 2023年09月19日
董事会会议可以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或普通会议和特别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是根据法律的要求每年必须要召开的会议,而临时会议则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临时召开的会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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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包含以下内容:
1、董事会会议一般是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相关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相关法律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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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形式具体有以下两种:
1、定期会议,即根据法律的要求每年必须要召开董事会会议;
2、临时会议,即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律依据:董事会会议形式具体有以下两种:
1、定期会议,即根据法律的要求每年必须要召开董事会会议;
2、临时会议,即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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